浙江大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绿色环保高分子净水剂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4 号)的相关规定,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征求广大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意见与建议。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 和途径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
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pdf;
查阅纸质报告书请以电话或邮件方式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编制单位,以便公众查阅。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本项目附近可能受到影响的个人或企事业单位相关团体。
征求公众意见的内容具体见公众意见表。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docx;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本项目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提供的方式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相关意见和内容,并于公示起止时间内,通过信函、
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浙江大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长兴县经济开发区城南工业功能区浙江大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强
联系电话:13362271080
电子邮箱:1171675479@qq.com
2、环评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浙江碧扬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317 号华星世纪大楼506 室
联系人:戴工
联系电话:0571-28051127
电子邮箱:36065643@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公示之日第二天起 10 个工作日。
浙江大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四日